日前,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和《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下分别简称《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十二五”期间我国资源综合利用,将以大宗短缺资源、战略性资源和稀贵资源为核心。同时,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与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有望提高到45%。
资源利用重点突出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的主要目标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目标两部分。其中根据国际差距和国内需求等因素,提出了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产业废物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三大领域的9项指标。
具体定量指标是:到2015年,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与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提高到40%和45%;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0%,其中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2%,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超过80%;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提高到70%,其中再生铜、铝、铅占当年总产量的比例分别达到40%、30%和70%。
《指导意见》以排放量大、堆存量大、资源化潜力大的废弃物的大宗利用和高效利用为重点,以构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和提高产业整体水平为突破,确定了包括共伴生矿产综合开发利用、产业废物综合利用的传统重点领域以及海洋废物、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等具有一定前瞻性的新兴领域在内的31项重点领域。
相关部门将不断强化宏观引导和政策扶持,通过投资、价格、财税、信贷等各方面的政策扶持,积极引导企业综合利用资源。同时,实施重点工程,发挥引导、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出了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据介绍,这既是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的方向,也是国家政策扶持的重点。
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将超70%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指出,资源综合利用涉及面宽、领域广、行业多,大宗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渣、建筑废物等。这些固体废物产生量大、资源化利用潜力高、对环境影响广泛,将对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促进节能减排,加快构建可持续的生产方式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形成稳定的废物利用和资源再生能力。
《实施方案》提出,到2015年,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0%,其中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2%,重点工程新增3亿吨年利废能力的总体目标,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建设一批尾矿提取有价元素和整体开发利用示范基地,新增3000万吨的年利废能力,尾矿综合利用率提高到20%;建设一批煤矸石生产化工产品和新型建材示范基地、煤矸石井下充填示范项目,新增9000万吨的年利废能力,煤矸石综合利用率提高到75%;建设一批粉煤灰高附加值、大掺量综合利用基地,扶持一批专业化利用骨干企业,新增6000万吨的年利废能力,粉煤灰综合利用率提高到70%;建设一批工业副产石膏替代天然石膏生产新型建材项目、磷石膏化学法利用基地和工业副产石膏改良土壤试点项目,新增2000万吨的年利用能力,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率提高到50%以上,其中脱硫石膏、磷石膏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0%和30%;建设一批冶炼渣提取有价元素联产新型建材示范基地、钢渣预处理和“零排放”以及赤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新增4000万吨的年利用能力,冶炼渣综合利用率提高到70%;建设若干百万吨以上的建筑废物生产再生骨料及资源化产品示范基地和装备制造示范项目,新增4000万吨的年利用能力,大中城市建筑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50%。
据介绍,为保障目标实现,“十二五”期间,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宏观指导,从政策、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推动方案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