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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全国试行 实为提高居民节能意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6-05
核心提示:自7月1日开始,全国开始试行阶梯电价。民众对阶梯电价的评论不一而足,然而国家意欲何为?这看似与企业无关的政策,企业管理者又是否能从

71日开始,全国开始试行阶梯电价。民众对阶梯电价的评论不一而足,然而国家意欲何为?这看似与企业无关的政策,企业管理者又是否能从中得到什么发展讯息?

首先了解下阶梯点解的具体方案。昨日,上海市电力公司在其官网上公布《关于执行上海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详细解释了这些问题。

按月抄表缴费方式不变

上海市电力公司公布的《实施细则》称,根据上海市发改委通知,居民阶梯电价方案自71日起实施,实际操作中从8月份抄见用电量起实施。根据上海市居民阶梯电价《实施方案》,阶梯电价按照年度电量为单位实施。对此,《实施细则》称,实施阶梯电价后,当前按月抄表并结算电费的方式不变,当累计电量达到年度阶梯电量分档基数临界点后,即开始实行阶梯加价。

具体到今年剩下的7-12月,阶梯电量分档基数按照6个月计算,即第一档户均0-1560度(含)、第二档为户均1560-2400度(含)、第三档为超过2400度的部分,但实际抄见用电量为8-12月共计5个月。从2013年起,阶梯电量分档基数按照12个月计算,抄见用电量也为1-12月共计12个月。

电费单将提示剩余电量

     《实施细则》称,电力公司将在电费账单中,提示每月居民分档基数电量的剩余情况,以便居民客户能及时掌握自身用电情况,及时调整并采取必要的节约用电措施。为方便用户更好地了解居民阶梯电价实施方案、节能和安全用电常识、电力配套服务举措等,电力公司各营业网点将放置宣传手册供客户取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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