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风机进入美国市场的最大障碍之一,在于美国税务投资人对国产风机质量的不信任。鉴于税务投资人在美国风电投资中的重要性,业内人士建议,除向美方提供可供核证的第三方风机运行数据外,还可以通过担保发电量的方式,消除美国税务投资人的种种疑虑。
根据2009年颁布的《美国恢复与再投资法案》,为了鼓励本国税收和就业,美国政府在清洁能源投资问题上,引入了税务投资人概念。一般说来,在美国缴纳一定数额税金的企业,都可以作为税务投资人。但由于风电投资金额较大,因此符合风电开发资格的税务投资人数量有限。据了解,目前全美从事风电开发的税务投资人只有10家左右,主要为银行和保险公司。
上述法案规定,税务投资人在投资清洁能源项目时,在一定期限内可以获得政府30%的税收返还。这种返还又分为ITC(企业能源投资税收抵免)和PTC(可再生能源产品税收抵免)两种形式。前者指由税务投资人投资并且在2016年底前投入运行的太阳能、燃料电池和风能项目,建成后政府将提供30%的税收抵免。而后者则是针对2013年前投入使用的风能、地热能等新能源项目,运行发电后每度电可获得2.2美分的税收抵免,可一直持续10年时间。
一般说来,税务投资人在风电场开发中的出资比例在20%-30%之间,而这部分出资不需要开发商归还,税务投资人将在今后的项目运行中,通过ITC或者 PTC的形式来获得一次性或者持续10年的稳定回报。因此,引入税务投资人的风电场开发项目,在经济上更具有竞争力。正是因为上述原因,美国本土的风电开发,税务投资人基本属于绕不过去的关键角色。
而据美国业内统计,税务投资人如果选择PTC的返还方式,将比选择ITC多获得15%的收益。因此,作为税务投资人,他们并不在意风机的价格,因为那属于开发商的成本,是开发商以及贷款银行需要考虑的事情。税务投资人更在乎的是中国风机是否可以在10年内持续稳定地上网发电,因为这关系到他们是否可以从 PTC中获得稳定的收益。
由于国产风机运行时间短,且缺乏第三方运行数据核证,因此美国税务投资人对我国产风机普遍缺乏信任。税务投资人往往委托风电开发商与我国风机企业谈判,要求后者在固定年限内保证一定的发电量。而由于种种原因,我国风机企业往往不愿意做出这样的保证,这种胶着状态已经成为中国风机进入美国市场的最大障碍之一。
国内风机企业如何破解上述难题?美国美复能源董事长陈航建议,首先,中国应尽快对外公布由电网掌握的风机发电小时数、并网点容量、以及由开发商掌握的风机可利用小时数、风机质量等数据,并由第三方独立机构进行核证;其次,国内风机企业可以拿出一部分资金,成立一个担保公司,或者与国内保险公司协商,涉及相关险种,对出口风机的质量以及稳定性进行担保或者保险,以此解决税务投资人的疑虑。
根据中国风能协会最新统计,2010年中国新增风电装机容量18927.99兆瓦,同比增长37.1%。与此形成鲜明反差的是,同年中国风电机组出口总数只有13台,总装机容量仅为15.5兆瓦。可见,国内风机企业高唱“走出去”尚属于“雷声大雨点小”的阶段,而想要在美国这样门槛更高的市场立足,国内风机企业尚需付出更多的智慧与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