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国资委、武汉工业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给市中级法院送去感谢信和牌匾,感谢市中院“为保障国有企业改革公正司法、为构建和谐武汉尽心竭力”。
去年12月,市法院审结武汉针织一厂等4家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后,又先后裁定受理武汉绒布印染厂、武汉化工厂、金属压延厂、江北铸造厂、武汉一面粉厂等5家国有企业的政策性破产案件。
据了解,武汉绒布印染厂等5家企业属于我市最后一批政策性破产企业,市法院对其破产申请进行立案受理,标志着历时4年的全市176家困难国企改革攻坚任务基本结束,也标志着我市自2000年启动的大范围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历史任务全面完成。
市国资委在感谢信中表示,全市国有企业经过产权制度改革,从体制和机制上得到根本改变。2010年,市属出资企业资产总额突破2500亿元,较“十五”末增长167.7%以上;实现利润22亿元,是“十五”末的35.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