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城市照明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十一五”期间,国家加强了对城市照明节电工作的要求,并下达了全国各大中城市道路照明节电任务,要求重庆市城市道路照明在2008-2010年三年内节电3200万度。
按照国家节能减排的工作部署,“十一五”期间,我市在城市照明工作领域多项措施并举,大力推进绿色照明工作。一是积极推广绿色节能产品,开展了LED、无极灯、节能灯等新光源以及单灯控制器,太阳能路灯等新产品试点,加快了我市绿色照明工作的推进。二是加快淘汰国家明文禁止的各种高耗低效城市照明产品步伐。目前主城区道路照明已全部淘汰了白炽灯和汞灯。三是积极推进城市照明设施智能化控制系统的建设,依靠科技实现城市照明管理水平从“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变,有效地解决了“该亮不亮,该关不关”的问题,促进了城市照明节能减排工作的持续开展。四是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城市照明规范和标准,合理设计,改变控制方式,改造高耗能电器、光源,使用节电器、高效节能产品等措施。截止2010年11月底,全市2010年城市道路照明完成节电1100万度。至此,2008-2010年我市已累计完成城市道路照明节电3200万度,全面完成了“十一五”期间国家下达的城市道路照明节电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