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周二发布新规称,今后新建商用车生产企业的投资项目总额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旨在推动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企业技术进步。
工信部网站周一晚间发布规则征求意见稿并详细称,其中自有资金不低于8亿元,生产设施设备投资不低于8亿元。规则拟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规则中的生产许可条件还包括,新建重型载货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应包括为整车配套的发动机生产。跨产品类别生产商用车整车产品的投资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不得低于15亿元,企业资产负债率在50%之内,银行信用等级AAA。
而产能门槛则为,重型载货车不少于1万辆,中型货车不少于5万辆,轻型货车不少于10万辆;大中型客车不少于5000辆,轻型客车不少于5万辆。
工信部网站并发布了低速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称2020年底以前,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的许可条件应当与轻型货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的许可条件一致。届时达不到轻型货车生产企业及产品许可条件的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可转产三轮汽车、专用汽车及零部件等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