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于2019年2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成立销售分公司的议案
公司已在2017年5月15日八届十九次董事会批准设立销售部;,负责公司所有下属公司产品的汽车后市场业务、产品品牌建设和推广等工作。
经过一年来的运营,公司认为汽车后市场业务是独立运营的业务,成立独立核算的销售分公司,更有利于权、责统一,有利于高效开拓后市场业务,承担起公司后市场战略使命。因此决定撤销销售部,成立销售分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关于公司贴建厂房投资项目的议案
因长春富维海拉车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维海拉)获得一汽大众(长春)新业务,原富维海拉的厂房不能满足新业务中生产工艺、厂房承载、厂房洁净等要求,需要新增建设面积。为减少内外物流造成产品损耗,降低运营成本,公司拟定在原厂房基础上新增贴建厂房。
项目投资总额4,245.04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关于长春富维海拉新增生产建设投资的议案
长春富维海拉车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维海拉)根据竞争战略需要,在原有成都工厂生产基地保障西南片区市场需求外,在长春新增生产基地以满足东北地区、华北地区的整车市场需求,预启动二期生产建设投资项目,主要包括:注塑生产、镀铝生产、喷漆生产、模具维修等预生产配套工艺。
项目投资总额为11,176.61万元,资金来源为富维海拉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8日
(消息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