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强调,在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对铝产业二次创业建设项目用地实行特殊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用地定额标准,节约集约用地,将铝产业二次创业项目及配套基础设施用地纳入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引导项目选址尽可能不占或者少占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基本农田。铝产业二次创业项目及配套基础设施用地由自治区制定专门用地保障方案,成熟一批,保障一批。矿山企业要做到规范开采与矿山复垦同步,对百色、崇左铝产业全面申请推行中铝广西分公司采矿临时用地试点方案,非耕地矿山、林地矿山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通过整理复垦成耕地,经组织验收合格并确认,补充损毁耕地后结余部分可作为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使用。积极支持百色、崇左市利用盘活存量、增减挂钩等政策,保障铝产业二次创业项目、配套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并在分解下达年度用地指标时予以倾斜。
《方案》要求,深入总结百色生态型铝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经验,进一步高标准推动示范基地建设,不断完善示范基地铝产业链,使示范基地铝企业的综合性指标、矿山系统指标、氧化铝系统指标、铝水系统指标、铝加工系统指标等达到国家颁布的《铝行业准入条件》设定标准。对所有新建、扩建项目,一律按照实施方案设定的达标条件严格审查审批。强化矿山资源管理,禁止滥采乱挖,严格执行自治区统一配置铝土矿资源制度。制定管理措施,努力实现氧化铝资源就地消化。加大百色、崇左市及周边地区铝土矿资源勘探力度,增加自有资源储量;支持骨干企业到铝土矿和煤炭资源富集国家特别是周边国家探矿、采矿。
《方案》明确了我区铝产业二次创业的总体目标。经过努力,力争用5-10年时间,将我区铝产业建设成为产业优势突出、协作配套完善、资源利用节约、生态环境友好、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的生态型产业。到2025年,全区铝产业总产值2000亿元,工业增加值720亿元;力争广西生产的氧化铝80%在区内电解,广西生产的电解铝80%在区内进行深加工;氧化铝产量1200万吨,电解铝产量480万吨,再生铝产量100万吨,铝加工产品产量500万吨;铝加工产品覆盖交通运输、航空航天、电子电器、建筑、电力、包装等多个领域,其中精深加工产品占比一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