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上述报告在测算方法和数据选取中存在诸多值得商榷的地方。首先,该报告基于劳动力成本、电力成本、天然气成本和其他四个部分来构造成本指数,这里的隐含假设是中美(也包括其他经济体)制造业的要素使用结构是相同的;其次,该报告以美国为基准,将中国以及其他经济体制造业成本指数的“其他”均定为79.2,其结果是即使不考虑各国的劳动力成本等因素,则其与美国制造业成本指数的“优势”也微乎其微。最后,上述报告在计算中国劳动力成本时使用的是长三角的数据,长三角是中国经济最发达、工资增长最迅速的地区之一,以该地区的劳动力成本替代整个中国的情形,会忽略中国不同地区的发展阶段、禀赋条件和要素价格落差,进而导致对中国制造业劳动力成本及增速的“高估”。如果对美国制造业工人的周收入与中国城镇制造业从业人员年平均收入进行折算,则可以发现:伴随着时间推移,中国制造业单位劳动力成本在提高,且与美国的差距在缩小,但直至2013年中国制造业单位劳动力成本仍仅为美国的18.57%。短期中国制造业相对于美国仍有劳动力供给充裕且成本低廉的优势。
从理论和经验上看,产业竞争力是不同国家围绕特定产业在市场反应能力、成本控制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市场开拓能力以及附加值获取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状态。生产成本是中美制造业竞争力比较的重要内容,但不是全部内容,在各国争夺重大集群式创新制高点的情形下,生产成本对中美制造业竞争力的影响很可能呈现出下降态势。基于此,理解中美制造业竞争力就应有超越成本比较的广阔视野。如前所述,中国制造业的比较优势更多体现在生产成本、尤其是劳动力成本维度,在户籍和土地制度改革的前提下,农村劳动力向制造业的流转仍将持续较长时期。此外,中国不同区域存在着发展阶段、禀赋条件和要素相对价格的落差,这为国内发展不同要素密集特征、不同技术知识层次的制造业提供了广阔空间,东部向制造业高端攀升与中西部发展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可以并行不悖。从市场角度看,中国国内庞大的人口基数和不断增长的经济总量,为制造业的国内市场拓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中国政府的产业战略定位也为制造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中国制造2025》 即描述了未来10年中国制造业竞争力提升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与中国相比,美国制造业的优势集中体现为突出的创新能力、成熟的商业环境及其对全球经济秩序的话语权。2009年第一季度至2015年第一季度,美国制造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从11.78%变为11.93%,2009年1月至2015年7月美国制造业就业人数占非农就业人数的比重从9.43%变为8.75%,“制造业回归”尚未提升制造业对美国经济增长和就业创造的贡献度。然而,美国制造业的“小部门化”却始终伴随着其创新能力的提升与增强。2007—2012年美国研发投入占GDP 的比重从2.63%增至2.81%,2009—2014年美国高科技指数(TPI)从67.98攀至83.21,按照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全球竞争力指数(GCI),2014—2015年美国的创新能力在151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在第2位。后危机时期,美国试图通过实施先进制造伙伴计划(AMP),集中围绕三大领域实施国家制造创新网络等战略:先进传感、控制和平台系统(ASCPM);可视化、信息化和数字化制造(VIDM);先进材料制造(AMM),进而占领全球制造业关键领域和核心环节的产业链制高点。美国制造业的核心优势是依托于创新能力而衍生的产业链“控制力”,而不是低成本优势和规模化发展。美国自由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育的金融体系、相对明晰的产权结构以及在国际经济政策制定中的独特地位,也为美国制造业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当前中国正处在工业化中期以及步入后工业化的转化期,制造业对于中国实体经济以及就业创造具有基础作用,我国继续发展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仍极为必要,这些制造业发展将因要素价格变化而在空间布局上主要转向中西部。基于此,我国应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市场一体化程度提高的背景下,缩减区域之间的交易成本以加快制造业的空间再配置,同时着力推进户籍、土地制度的改革进程,促使农村释放更多劳动力以延续制造业劳动力成本优势,这对于中国与美国等发达经济体形成制造业的国际分工格局相当重要,而“一带一路”以及内需启动等战略实施也会拓展中国劳动密集型制造业的市场范围。此外,我国还必须通过深化企业创新体制来加快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并在若干重要领域形成中国制造业的“国际话语权”,这些领域应与美国AMP既有重合也有区别,体现出差别定位、错位竞争的新型竞合关系。现阶段我国除依靠国家力量推动若干领域——例如5+2战略新兴产业——的基础性技术创新之外,还应依靠“互联网+”和“+互联网”推动制造业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以此提升制造业的技术含量、生产效率和要素回报率。在中国制造业走向高端化和知识化的进程中,应明确企业是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增强的主要推动者,规避地方政府以“工程师”思维“设计”制造业发展细末,在推进产权制度、金融制度以及政府间财税制度改革的基础上,为各类制造业企业的创新提供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为公平的营商环境,制造业企业拥有更大自主权且政府能够有效提供公共产品,这必定会为持续提升中国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