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建[2010]219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1.6升及以下节能环保汽车推广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644号)要求,三部委近期组织专家对地方上报的节能环保汽车推广申请报告和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19家企业的110个车型通过审核,拟列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环保汽车推广目录(第二批)。
发改委17日消息,为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环保汽车推广目录(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6月17日至2015年6月24日。根据公示的目录,北京汽车、长安福特、长安汽车、比亚迪、东风汽车、昌河铃木、上海大众、上海汽车、一汽大众、吉利汽车等19家企业入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