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要立即组织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对辖区内存在铝镁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排查,摸清企业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并制定本地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类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要辨识粉尘燃爆风险,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防水措施,及时彻底清理生产中产生的粉尘,防止铝镁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通知强调,除金属铝、镁等粉尘存在爆炸危险外,煤粉、面粉、淀粉、血粉、鱼粉、纸粉、木粉、棉花、烟草、塑料、染料等同样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也要同时进行全面排查,坚决遏制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本次专项整治采取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市县检查、省上抽查的方式进行。企业要将执行粉尘防爆有关规定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计划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各市县和相关部门要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自查自纠,做到应查必查,查必彻底,不留死角。对重大粉尘爆炸事故隐患,要跟踪督办,确保排查一处,治理一处,安全一处。对存在粉尘及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没有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的,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安全生产法》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罚、停建、停业直至关闭。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障本次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省安委办要求各市县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统筹兼顾,要把粉尘作业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油气管道隐患整治、夏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以及“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三化”建设相结合,与严格日常安全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