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ITC的声明显示,涉案产品主要是笔记本电脑、上网本、平板电脑、台式电脑、高清摄像机、蓝光与DVD播放机等具有显示器和处理功能的消费电子产品。
美国新泽西州图形资产控股公司今年5月17日向USITC提出申诉,指控在美国市场销售的上述涉案产品侵犯了该公司专利,要求启动“337调查”并发布排除令和禁止进口令。
根据有关程序,USITC在启动“337调查”后,必须在45日内确定终裁的目标时间并尽快完成调查。通常案件需要在一年内作出裁决。如果涉案企业被裁定违反了第337条款,USITC将发布相关产品的排除令和禁止令。这意味着涉案产品将彻底丧失在美国市场销售的资格。
美国“337调查”最早得名于《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款,后经历数次重大修订。根据该条款,USITC有权调查有关专利和注册商标侵权的申诉,此外也开展涉及盗用商业机密、商品包装侵权、仿制和虚假广告等内容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