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再一次对中国汽车零部件行业“下手”。
据美联社9月16日报道,美国政府高级官员表示,美国总统奥巴马将宣布最新的针对中国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出口补贴的新措施。这是继2009年轮胎“特保案”后,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再次大范围“中招”。
中国国际贸易学会理事、天津市国际贸易学会副会长罗小明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此次中美两国再起(汽车零部件贸易)争端,反补贴的调查范围是可能接受政府补贴的下游企业甚至整个产业链。我国作为WTO的成员国,应利用相关原则充分维护自身权益。”
中国零部件市场拥有着日益增长的空间,但同时也面临着愈发恶劣的国际贸易环境。在这样的双重背景下,中国零部件市场在悄然发生着变化。
波澜再起
据外媒报道,目前美方已向世界贸易组织提起磋商请求,就中国政府2009年至2011年对汽车及零部件提供至少10亿美元所谓“补贴”一事展开磋商。美国认为中国“非法”补贴汽车产品,令美国制造商处于劣势,并加剧外商将汽车产品外包到中国生产的趋势。
把时针拨回到2009年9月11日,美国决定对中国输美汽车关键零部件——乘用车与轻型卡车轮胎实施限制关税,为期3年(即“轮胎特保案”)。如今,这一对华轮胎特保措施刚刚到期,美国对中国大范围的贸易战再次拉开序幕。
据了解,从2006年起美国对华发起第一起反补贴调查开始,中方就明确指出美国无权对其认定的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发起反补贴调查。但在今年3月,美国颁布了新的法律,赋予美国商务部对包括中国在内的非市场经济国家开展反补贴调查,并且把这个法案适用范围追溯到2006年11月20日以来所发起的所有反补贴调查(其中针对中国共10起)。
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企业遭受反补贴调查风险在逐步加大。浙江地区汽车零部件企业比较集中且出口份额较大,成为此次“受灾”的“重灾区”。浙江一家相关汽车零部件企业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生产的产品有85%的份额都是出口,而美国是我们的主要出口对象,我们对此事件密切关注。”
虽然这轮“贸易战”刚刚开始,但作为当事人的企业已经开始密切关注。WTO相关规定显示,特保措施不容许相关企业进行抗辩和申诉,反补贴调查允许企业拿出销售发票等证据进行抗辩。
正在国外出差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张伟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反补贴已成为各国(尤其是美国)对我国贸易摩擦新的重要手段,尤其是在我国加入WTO后的补贴过渡期结束后。业内人士分析,除了上述经济原因,不排除政治因素的干扰。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分析师则表示,“中美贸易不应成为美国大选政治的牺牲品。”
僵局
在美方发出“非善意”信号的第二天(9月17日),中国商务部宣布,中国就美国在关税法修订法案(即GPX法案)中违反世贸规则的做法,提出与美国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进行磋商,正式启动世贸争端解决程序。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这种做法将中国企业置于一个不确定的法律环境,违反了世贸组织在透明度和正当程序等方面的相关规则。”
“美国政府提出的反补贴投诉根本不成立,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并没有享受补贴,这是事实。”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师建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明确道。来自企业的声音传达着同一个信息。国内市场份额排名第一的汽车启动电机生产企业——重庆博耐特实业总裁毛建平对记者称,“无论美方具体的申诉信息如何,都无法改变我们并没有得到政府补贴的事实。”盖世汽车网总经理陈文凯也表示,美国政府这一对华投诉难以成立,“地方政府确有对出口基地(ExportingBase)进行补贴的行为,但出口基地只是个平台,汽车零部件企业并没有从政府手里拿钱。”
既然如此,为何美国依然提起对华诉讼?
“美方此举是变相设置贸易壁垒。”汽车行业分析师贾新光分析表示,美国作为我国汽车商品最大的出口国,对我国汽车产业发展影响深远。公开数据显示:2012年第一季度,我国汽车零部件对美出口额为33.3亿美元,占总体汽车零部件出口份额的25%。若美国反补贴调查经WTO获得通过并裁定我国汽车商品补贴成立,调查机关便可对相关进口产品征收反补贴税,这对外向度较高的玻璃、轮毂、轮胎企业等汽车零部件企业可能会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
此外,反补贴具有很强的连锁效应,在一成员方反补贴调查中被认定的补贴措施,可以直接被其他成员在反补贴调查中援引。若此次美国对中国汽车反补贴调查成立,很可能被欧盟等其他WTO成员国效仿。
根据世贸组织规定,中美双方接下来会有60天的磋商时间。商务部相关人员表示,如果磋商无果,将会按照世贸组织的相关程序组成专家组,最终将走法律程序。国家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郝伟主任呼吁,中美贸易一直在维持平衡的状态,双方汽车业应继续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避免争端出现。
链接
轮胎特保案
2009年4月20日
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对中国产乘用车轮胎发起特保调查。其在诉状中声称,从中国大量进口轮胎损害了当地轮胎工业的利益;若不对中国轮胎采取措施,到2009年年底还会有3000名美国工人失去工作。
2009年6月29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以中国轮胎扰乱美国市场为由,建议美国将在现行进口关税(3.4%-4.0%)的基础上,对中国输美乘用车与轻型卡车轮胎连续三年分别加征55%、45%和35%的从价特别关税。
2009年9月12日
美国总统奥巴马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小轿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实施为期三年的惩罚性关税。惩罚性关税税率第一年为35%,第二年为30%,第三年为25%。
2010年12月13日
WTO驳回中国提出的美国对其销美轮胎征收反倾销惩罚性关税的申诉,仲裁小组表示美国在2009年9月对中国销美轮胎采取“过渡性质保护措施”征收惩罚性关税未违反WTO规定。
2011年9月5日
世界贸易组织(WTO)裁定中国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