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就《铝行业准入条件(2012)》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涉及铝土矿、氧化铝、电解铝和再生铝企业。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3年2月8日。
该征求意见稿是在《铝行业准入条件(2007)》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目的是为了加快铝工业结构调整,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确保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笔者将2007年和2012年内容进行了对比发现,新的《铝行业准入条件(2012)》征询意见稿除了对企业能源消耗、资源消耗以及质量、工艺和装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之外,更新增了对粉煤灰提取氧化铝技术多方面的要求。
详情见下表:
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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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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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企业布局及规模和外部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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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土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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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核准单位、生产规模、服务年限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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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了之前的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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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化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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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使用国内矿和进口矿企业生产规模和保证年限做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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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了对粉煤灰生产氧化铝企业生产规模、资源保障年限的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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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解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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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核准环保改造项目及国家规划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置换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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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强调煤(水)电铝一体化模式或铝电一体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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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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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产能规模5万吨/年以上,现有企业规模2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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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产能规模10万吨/年及以上,现有企业规模不小于5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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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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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了准入企业规模和产品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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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了对铝加工企业准入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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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质量、工艺和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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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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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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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产品质量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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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解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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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KA及以上大型预焙槽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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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kA及以上大型预焙槽工艺,现有电解铝生产线要达到160kA及以上预焙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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炭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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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环保没有要求;建设规模要求10万吨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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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采用高效脱硫净化技术并实现达标排放;建设规模要求15万吨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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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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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加工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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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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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能源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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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化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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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建拜耳法氧化铝项目要求:<500千克标准煤/吨;,其他工艺<800千克标准煤/吨
对现有项目要求:拜耳法<520,其他工艺<900) |
对新建拜耳法氧化铝项目要求:<480千克标准煤/吨;,其他工艺<750千克标准煤/吨
对现有项目要求:拜耳法<500,其他工艺<800) 新增了对利用粉煤灰生产氧化铝系统综合能耗要求:<1900千克标准煤/吨氧化铝(含副产品), |
电解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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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能综合交流电耗<14300千瓦时/吨铝,电流效率>94%;
对现有产能要求综合交流电耗<14450千瓦时/吨铝,电流效率>93% |
新产能综合交流电耗<13300千瓦时/吨铝,电流效率>93%;
对现有产能要求综合交流电耗<13900千瓦时/吨铝,电流效率>92% |
铝加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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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能综合能耗<350千克标准煤/吨;综合电耗<1150千瓦时/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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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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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资源消耗及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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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化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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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项目:拜耳法工艺综合回收率>81%,新水消耗<8吨/吨氧化铝,占地面积<1平方米/吨氧化铝
其他工艺:综合回收率>90%,新水消耗<7吨/吨氧化铝,占地面积<1.2平方米/吨氧化铝 |
新建项目:拜耳法工艺综合回收率>80%,新水消耗<3吨/吨氧化铝,占地面积<0.5平方米/吨氧化铝
其他工艺:要求不变 新增了对高铝粉煤灰要求:综合回收率>85%,新水消耗<10吨/吨氧化铝,占地面积<1.6平方米/吨氧化铝,固废综合利用率>96% |
电解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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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项目:氧化铝单耗<1920千克/吨铝,氟化盐单耗<25千克/吨铝,炭阳极净耗<410千克/吨铝,新水消耗<7吨/吨铝,占地面积应<3平方米/吨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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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项目:氧化铝单耗<1920千克/吨铝,氟化盐单耗<15千克/吨铝,炭阳极净耗<410千克/吨铝,新水消耗<1.5吨/吨铝,占地面积应<3平方米/吨铝
现有项目:氧化铝单耗应<1920千克/吨铝,原铝液消耗氟化盐应<18千克/吨铝,炭阳极净耗<420千克/吨铝,新水消耗<2吨/吨铝。 |
铝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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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消耗<1025千克/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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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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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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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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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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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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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解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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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排放量<1千克/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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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排放量<0.6千克/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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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全生产与职业危害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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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准入管理(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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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直接负责准入的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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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了工信部通过企业制定和审查企业准入控制总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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