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将制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到固定或者变更销售价格,汽车价格变动幅度、折扣或者其他费用协议、协同行为。制止经营者违法固定或者限定向第三人转售汽车的价格。……去年行业某品牌的汽车经销商在一起开会商量汽车价格,曾经被我们查处过,也处理过。”
11月29日,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巡视员卢延纯在京参加一论坛时作出上述表示。在同一场合,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副司长孙长青透露,商务部将加快修订《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
上述种种被外界称作或有助保护汽车经销商的利益。2012年以来,由于车市销量下滑,以及一些汽车品牌以降价手段博取市场占有率等原因,汽车经销商盈利下滑甚至亏损。
上海一家汽车经销商告诉早报记者,目前高端车有垄断倾向,但中低端车正在进行贴钱“肉搏”,盲目追求市场占有率,这个问题也需要规范。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告诉早报记者,对汽车行业来说,目前存在着一种“隐性垄断”,特别是4S店,零售配件贵、人工也贵,消费者基本没有议价空间。
前述汽车经销商也称,虽然现在销售汽车,一些经销商会贴钱来卖,但是汽车产业是一个很长的链条,它可以在售后服务方面把钱挣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