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近年来对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行了集中整顿和规范,使全省矿山开发布局逐步趋于合理。据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统计,截止到今年6月,全省矿山总数已由2005年时的5029个减少到3682个,减少了26.8%,超额完成了国家规定的减少20%以上的目标。
黑龙江省是矿产资源大省,矿产资源种类较多。目前,全省已发现各类矿产资源132种,已探明储量的矿产有78种,以石油、煤炭和特色非金属开发为主的矿业经济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位置。
黑龙江省确定了鹤岗、鸡西、双鸭山、七台河、黑河5个矿区为整治重点,并确定了煤、金、石墨、钼、建筑用石材5个重点整治矿种。
全省坚持“三个一批”的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思路,即鼓励一批规模大、技术管理好、装备水平较高的矿山规范发展;限制一批有一定资源存量尚能维持正常生产的矿山企业,资源储量消耗完后,不再延续矿权;关闭一批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开采方法和技术装备落后、资源利用水平低、管理水平低、安全隐患多、环境影响大的矿山。
在整顿工作中,黑龙江省制定和完善了涉及矿产资源规划、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矿山环境保护以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的18项管理制度,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制度体系。同时,建立完善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补偿制度,制定了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有效地促进了矿山企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生态恢复的法定义务。
经过整顿和规范,黑龙江省煤炭、石墨、大理岩等矿山企业数量明显减少,有效解决了矿山企业“多、小、散、乱”问题,使全省矿山开发布局逐步趋于合理。通过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还有效打击了违法违规开矿行为,为未来矿业规范管理和有序开发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