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8日召开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林丰铝电)建设年产4万吨铝箔项目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调整“30万吨高性能铝合金特种铝材项目”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本次配股前公司未分配利润处置的议案。
七、通过公司为林丰铝电提供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额度担保的议案。
八、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