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地质勘查导报》报道,《武警黄金部队矿业管理办法》近日出台。
据了解,《办法》共分10章,重点对管理责任、矿业权转让、联合勘查、黄金生产、矿业收益管理、一库(矿业权数据库)两账(矿业权台账和资源量成果台账)管理、合同管理、奖励与惩罚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办法》要求,要重视资源量成果保护,禁止以联合勘查或承包工程为名进行采矿,防止民采滥挖;要严格遵循“先批后评再转”的程序,依法开展矿业权转让,慎重选择受让对象,努力实现多方共赢;遵循“共同投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用好社会资金,搞好联合勘查,促进地质工作健康持续发展;要加强“一库两账”管理,全部队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建立统一的矿业权数据库信息系统,指挥部、总队、支队三级分别建立矿业权、资源量成果台账,库账要定期更新。《办法》还规定每年对在矿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对有违纪行为的,要给予单位主管及主要责任人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