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1日起对焦炭出口征收5%的关税后,今年6月1日起我国又将焦炭出口暂定税率上调至15%。随着该政策的实施,今年6-7月份我国焦炭出口量明显缩减,但在出口价格快速攀升的带动下,8-9月份焦炭出口量出现反弹。 据海关统计,今年前3季度我国累计出口焦炭1173.1万吨,价值21.5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9.6%和48%;出口平均价格为183.2美元/吨,同比上涨35%。其中,6、7月份分别出口焦炭130.3万吨和97.7万吨,环比分别下降19.1%和25%,出口均价均在200美元/吨以下。8月份以后焦炭出口均价迅速攀升,8月份上涨至223.9美元/吨,9月份达226.7美元/吨;与此同时,焦炭月度出口量开始重新放大,8、9月份出口量分别达124.4万吨和146.8万吨,环比分别增长27.3%和18% 由于当前国际市场焦炭需求增加,加上我国焦炭行业的议价能力相对较强,因此,焦炭出口税率上调带来的新增出口成本被有效地转嫁到国外购买方,推动我国焦炭出口价格持续上涨,也带动了焦炭出口量的反弹。从出口国别来看,今年前3季度,我国焦炭出口日本258万吨,增长56.9%;欧盟254万吨,下降23.6%;巴西181万吨,增长71.1%。对上述3个市场合计占同期我国焦炭出口总量的59.1%。 目前,全国共有焦炭生产企业1400家,产能达3亿吨,其中中小独立焦化企业数量占80%以上。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的行业格局尚未完全改变,仍然不利于加强环境保护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为此建议:一是继续加强对焦炭产业的宏观调控,严格行业准入管理,优化产业组织和布局;二是实施产能总量控制,平衡供应,维护焦化出口市场的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