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祖国大陆经济的稳步增长,促使海峡两岸的经贸交流日益密切,台商在祖国大陆的投资额逐年攀升。随着祖国大陆加入世贸组织(WTO)在即,大陆不断调整的投资政策和逐步完善的投资法律,吸引着更多的台商投资大陆,出现了台商投资大陆热。现将祖国大陆吸引外资的政策和法律略作介绍,供有意于在大陆投资的台商了解。
一、投资政策
祖国大陆吸引外资的政策主要有:
(一)、全方位、多渠道利用外资政策
祖国大陆正在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进一步扩大了对外开放的范围,鼓励外商投资的地域已从改革开放初期的沿海经济开放带扩展到中西部地区,形成了沿海、沿边(边疆)、沿江(长江)、内陆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同时,祖国大陆通过各大城市举办各种形式的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外友好协会和港、澳、台、华侨同乡会等民间团体举办的经济文化交流活动,邀请大企业主管来祖国大陆考察等多种渠道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台商在祖国大陆投资的地域更为宽广,投资渠道日益增多。
(二)、产业倾斜政策
祖国大陆制定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外商投资的产业和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禁止四类,引导外资投向国民经济基础产业、薄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出口创汇产业。加入WTO后,祖国大陆还将开放金融业、证券业、保险业、电信业、汽车工业、国内商业等行业。台商在祖国大陆投资的产业和项目将有更广泛的选择空间。
(三)、区域倾斜政策
改革开放之初,祖国大陆在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保税区等区域采取了优惠政策,形成了区域经济优势。现在祖国大陆除了扶持高科技产业开发区外,还出台了鼓励外商投资开发资源丰富的中西部地区的优惠政策,吸引外商“西行”。
(四)、利用外资的优惠政策
为引导外商投资鼓励产业和优先发展的区域,祖国大陆制定了有别于国有企业的优惠政策,主要有:简化投资审批程序,简化人员与货物的通关程序,放宽外汇管制,减免企业所得税、关税和土地使用费,优先提供水、电、热、通讯和交通设施并赋予外商企业更大范围的经营自主权等等。目前这些优惠政策除了局部有调整外,大部分仍然有效,而对于高科技产业和中西部地区,投资政策则更为优惠。
二、投资法律
台商投资祖国大陆,对下列法律、法规、规章要有充分的了解,以便依法经营并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以及《国务院关于鼓励台商投资的规定》。这三个法律对台湾问胞投资企业的投资形式、出资方式、审批登记程序、优惠待遇、投资权益的处分、投资争议的解决方式、非国有化及征收补偿问题等一系列牵涉台湾同胞投资者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了详尽的规定,使得台商在祖国大陆投资有法可依,保障了台湾同胞的投资权益,台商对此不可不着重了解。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及相应的实施条例、实施细则。设立合资企业、合作企业或独资企业(简称“三资企业”)是台商投资大陆的主要形式。上述“三资企业法”对企业的设立审批、注册登记、组织形式、注册资本、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权以及解散清算等方面作了全面细致的规定,是“三资企业”设立和经营的直接法律依据;“三资企业法”没有规定的,则适用《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台商欲投资中国大陆,应对上述法律法规有充分了解。
(三)、其它海关、外汇、税收、知识产权、房地产、劳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是台胞投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循的法律依据,台商应有所了解。
对祖国大陆的投资政策和法律有了全面了解后,台商实施赴大陆投资计划才能依法而行、事半功倍。当然,台商如想更深入地了解祖国大陆的投资政策和法律,祖国大陆各地的专业法律咨询机构会为您提供全面周到的服务。(厦门台湾事务法律咨询服务中心 刘学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