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被称为“经济基本法”,商务部日前成立了负责反垄断立法及其相关工作的反垄断调查办公室,该办公室主任尚明向记者表示: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对于行政性垄断和经济性垄断,现行法律缺乏系统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因此,制定反垄断法是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需要。
尚明说,制定反垄断法是促进企业尽快形成规模经济和提高竞争力的需要。当前经济生活中存在着一些企业未形成规模经济与一些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市场的现象。解决这个问题的有效途径,除了实施大公司大集团发展战略,发展规模经济,尽快提高竞争力外,就是通过制定反垄断法,促进和保障各类企业在公平竞争中发展壮大,同时防止企业形成较大规模后产生垄断窒息竞争,进而促进优胜劣汰机制的形成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并为之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