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一个资源匮乏的国家,人均资源占有量少得可怜,在世界上排名十分靠后,但长期以来,我们的资源浪费现象十分普遍,环境恶化对资源条件的破坏作用,又加剧了中国的资源危机,中国人一向引为自豪的“地大物博”,现在大有沦为“地大物薄”的危险
全国政协委员、建设部科技司司长赖明和著名环境法学专家、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法案室主任孙佑海近日透露,《循环经济法》草案有望于今年4月或6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二审,争取今年能够出台。
对所有关心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人而言,这无疑是一个难得的好消息。中国是一个资源匮乏的国家,人均资源占有量少得可怜,在世界上排名十分靠后,但长期以来,我们的资源浪费现象十分普遍,环境恶化对资源条件的破坏作用,又加剧了中国的资源危机,中国人一向引为自豪的“地大物博”,现在大有沦为“地大物薄”的危险。据统计,目前,中国钢铁、电力、水泥等高耗能行业的单位产品能耗比世界先进水平平均高20%左右;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为30%,比国外先进水平低20%以上,木材综合利用率为60%,也比国外先进水平低20%。当前资源保护和资源节能的严峻形势,迫切呼唤着一部循环经济法尽快出台。
本来,循环经济法没有列入十届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但在党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于2005年底被“破例”增补进立法规划之中;去年8月,《循环经济法》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初审,被列入2008年的立法计划。虽然“起步”较晚,但进展堪称迅速,笔者以为,在此条件下,特别需要认真研究国内外循环经济的实践经验和立法经验,对循环经济法草案进行更为科学细致的完善,使之正式出台时成为一部比较成熟的法律。
目前,国内一些地方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据全国人大代表、河南三门峡市市长李文慧介绍,近年来,三门峡市立足于发挥比较优势,以发展循环经济为切入点,围绕能源、铝工业、有色金属综合利用及深加工、煤化工、林果生产加工等五大基地建设,打造煤-电-铝一体化、采矿-冶炼-精深加工-废弃矿石利用、煤-气一体化系列产品、果品基地-浓缩果汁-果汁饮料-果酱-果胶-果渣饲料综合利用等九大产业链,确保各类资源被“吃干榨净”,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循环经济发展体系,积累了发展循环经济的丰富经验。这些经验既可以供其他地方学习、借鉴,也应当成为循环经济立法的“参考资料”。
同时,立法者也应当眼睛向外,看看其他国家的循环经济立法实践。如同为资源匮乏国家的近邻日本,在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方面也有过失误与教训,但他们很快确立了资源节约与再利用的战略,形成了一整套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体系——基本法层面有《环境基本法》(1993年)、《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2000年),综合法层面有《废弃物处理法》(1970年,至今已经被修改过20多次)、《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1991年),专项法层面有《容器和包装物的分类收集与循环法》(1995年)、《特种家用机器循环法》(1998年)、《可循环性食品资源循环法》(2000年)、《车辆再生法》(2002年)……今天的日本能够成为世界上资源循环利用率最高的国家,与其循环经济立法水平最高、体系最完备是分不开的。日本的循环经济立法已经远远走在了中国的前面,我们在这方面“以日为师”,不亦可乎? (孙振军)
这就是我——一个普通公民对今年料将出台的循环经济法的一个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