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土资源部消息,2006年中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锁定三大目标,包括对特定矿种开采进行总量控制,对现有小矿进行整合,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继续暂停颁发钨、锡、锑、稀土矿产的采矿许可证,对这些特定矿产的开采实行总量控制,切实解决重点矿区、重点矿种存在的秩序混乱问题。
——对现有矿山进行整合,缩减矿山数量。新建矿山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开采规模并符合规划布局要求。对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的小矿,凡能够与大矿进行资源整合的,由大矿采取合理补偿、整体收购或联合经营等方式进行整合。以煤炭为重点,力争2年内基本解决小矿过多问题。
——全面推开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对低风险矿产勘查一律实行有偿出让,主要通过市场竞争确定勘查主体;对高风险性勘查继续坚持申请在先原则,只要没有他人申请并符合规定,申请人就可以取得探矿权。找不到矿,风险自担;找到矿,优先取得采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