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国有资产监管法制工作座谈会上,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表示,全国人大正在加快起草《国有资产法》,国资委将积极配合该法的调研论证。
有国资内部人士对记者透露,事实上,《国有资产法》已起草到第六稿,本来应可在今年8月底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审议,由于种种原因,审议可能将拖到年底。此前,还有消息指出,在2007年立法计划中,已经安排在12月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国有资产法》。
尽管业内很多国资专家都表示,《国有资产法》从名称到内容都还有一些争议,但是自《公司法》和《物权法》及最新的《垄断法》等法案的出台,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建立以后,《国有资产法》的出台任务更加紧迫。
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日前表示,《国有资产法》是十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确定的重点立法项目之一。国资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该法的制定将对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产生重要影响。 各地国资委一定要积极参与和配合该法的调研论证,要坚持按照十六大精神和《条例》规定的原则加紧对有关重点问题进行研究,积极提出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他还表示,各地国资委要进一步做好委内重要立法项目的制定工作。各地国资委都要建立健全机关立法工作制度和程序,落实重要立法项目的时间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