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对部分行业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强调控,强调可持续发展的大背景中,昔日默默无闻的铁合金行业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和社会的高度关注。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对电石和铁合金行业进行清理整顿若干意见的通知,决定采取一系列措施,制止这两个行业大规模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发展的势头。
铁合金行业是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近年来一些地区和企业受利益驱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纷纷新建、扩建铁合金生产能力,甚至大量建设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铁合金生产装置。东部地区一些铁合金生产企业还将落后的生产能力转移到中西部地区。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铁合金生产能力已达1000万吨,在建生产能力为500万吨,预计2005年铁合金生产能力将超过1500万吨,生产能力超出预期市场需求一倍以上。铁合金行业大规模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发展,不仅造成了资源浪费和严重环境污染,而且加剧了电力供应的紧张局面。
尽快解决目前铁合金生产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加强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内容。有关部门为此提出的一系列清理整顿措施,将对铁合金行业的低水平重复建设现状和今后行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首先,淘汰小电炉、小高炉,严格环保要求。据介绍,单台装机容量3200千伏安及以下的铁合金矿热电炉和100立方米以下的铁合金高炉要立即淘汰;2005年年底前,淘汰单台装机容量5000千伏安以下的铁合金矿热电炉。对1999年7月以来新建单个装机容量在3200千伏安及以下的电炉立即停止生产。对超标排污的铁合金生产企业,限期整改。限期整改的铁合金生产企业,需经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2004年年底前,经整改仍不能达到国家环保要求的,要坚决关闭。
其次,暂停审批新项目,严控银行贷款。在国家新的政策规定出台前,暂停审批新建铁合金生产项目,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用地申请。各商业银行应当注意防范投资风险,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铁合金项目,一律不得给予贷款。
第三,取消优惠政策,加强监控监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全面清理并取消铁合金企业享受的优惠电价、优惠税收、优惠供地等政策。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大环境监督和执法力度,对电石和铁合金生产企业进行重点监控。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银行等金融机构执行国家政策情况的监管。电力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供电企业的监管,对必须依法关闭的生产企业、淘汰及限期整改的生产装置要立即停止供电;对1999年9月1日以后违规建设的铁合金项目生产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电价0.05元(暂执行2年)。
可以预料,这些措施的实行,将对制止铁合金行业的重复建设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但从长远来说,根据市场需要,铁合金行业须在市场准入、行业规划和企业重组整合等方面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有关人士提出,当前铁合金行业面临的首要任务是严格行业标准,提高准入门槛,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和环保要求,从根本上杜绝低水平重复建设。据悉,国家发改委目前正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制定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对工艺、技术、装备、规模、能源、资源消耗和环境保护提出明确的指标要求。
另一方面,要根据市场需求,依照“控制总量、调整结构、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合理布局”的原则,对铁合金工业的发展和整体布局进行科学规划。对现有企业要加快重组步伐,鼓励大型企业通过优势兼并和重组改造,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技术,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降低能源消耗,实现环保达标排放和资源合理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