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办公室),有关行业协会: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自2005年12月发布实施以来,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要求和第112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宏观调控的新要求,2006年以来,我们就着手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的修订工作,在初步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有关行业协会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征求意见稿)。现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征求意见稿)印送你们征求意见。请你们根据产业结构升级和宏观调控要求,重点考虑对产业结构升级有重要影响的条目,要考虑地区间差异和内外资政策衔接,条目表述要准确,并说明修改理由。请于 12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和电子版反馈我委(产业政策司)。
联系人:产业政策司杨永新、贺晓文、苗长兴,联系电话:68505673、68505676、68505675,传真:010-68505833电子邮箱:miaocx@ndrc.gov.cn
附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征求意见稿)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二○○七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