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福建省正式公布了《福建省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振兴方案确定了福建省2009~2011年的汽车产业发展目标和专项措施。
目标《方案》明确指出,汽车产业是福建省制造业中的重点产业,未来福建省政府将以闽台汽车合作、国际汽车合作和引入国内外战略投资者为着力点,推进行业结构调整和企业重组,重点发展福州、厦门汽车龙头企业,以带动全省汽车及零部件开发与发展,提高福建省汽车产业经济规模和核心竞争力;加强技术改造,提高研发能力,培育自主品牌,发展节能环保的新能源汽车,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在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要素资源,提高产业集中度基础上,立足产业现有基础和优势,推进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质的提升和量的扩张,加快福州、厦门汽车重点区域和重点骨干企业发展,稳定和拓展消费市场保增长。
根据规划,到2011年,福建省汽车产业实现工业总产值700亿元,年均增长20%;汽车年生产能力达40万辆,其中轿车、轻型客车25万辆,大中型客车4万辆,载货车(含低速载货车)7万辆,专用车4万辆,生产能力发挥60%以上。福州、厦门汽车产业占全省总量70%以上;自主品牌新能源客车销售量占客车总销售量5%以上。
加强创新合作
《方案》确定了以结构调整优化升级为主线,推进产业重组,大力提高闽产汽车的市场占有率的汽车工业增长方式,加快福建戴姆勒汽车公司和东南(福建)汽车公司发展。
方案明确促进东南(福建)汽车、福建戴姆勒汽车技术中心建设,提高自主车型开发能力,积极开发小排量乘用车产品。在客车方面,继续提升厦门金龙汽车客车新技术研发能力,并研发和发展混合动力客车等新能源汽车。
为加强两岸汽车产业设计研发合作,积极推动台湾设计研发力量转移来闽,《方案》明确支持闽产汽车进入台湾市场,鼓励福建省客车生产企业到台湾设立总装厂,加大福州青口汽车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强与国内外知名汽车企业合作,积极引进零部件制造企业,带动汽车产业链形成。
此外,该振兴方案加大了对鼓励个人消费、汽车金融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并为此制定了系列专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