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出口总额中占到越来越大比例的高耗能加工贸易,可能在今年之内被国家发改委正式“判处死刑”。
7月7日,国家发改委相关司局两位官员向记者证实,发改委有意尽快停止国内企业从事高耗能加工贸易的生意,由发改委经济贸易司就此问题起草的一份政策意见已经上报等待批准。
商务部发布的《2005年春季中国对外贸易形势报告》称,今年一季度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增长较快,一些商品的出口量由去年同期下降转为大幅增长。
“近两年来的经济过热造成资源能源形势骤然紧张,而且从长期来看,我国资源能源的状况也并不乐观,”发改委官员告诉记者,“所以,这项停止高耗能加工贸易的政策,既是国家调控目前经济过热的一种手段,也是转变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一种长期措施。”
这位官员同时透露,虽然目前遇到了“一些来自企业的不同意见”,但乐观估计此项政策有望于今年年内出台。
发改委酝酿停止高耗能加工贸易
发改委官员拒绝透露更具体的政策内容,因为“还在不断地研究、调整、商量、调研和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在正式出台以前,谁也不知道它最终会怎么定”。
但其表示,具体的限制措施大概包括取消或降低部分出口退税、提高关税、削减配额以及完全停止部分加工贸易等手段。
发改委官员解释说,比如黄磷、电石、电解铝、铁合金、钨、锡、锌、锑等会考虑取消出口退税,煤炭的出口退税率也从11%降到8%;对电解铝的出口则考虑增加比如5%的关税;同时,对配额管制的商品将考虑削减配额总量;而钢铁类、稀土类、黄磷类等产品,将彻底停止其加工贸易。
“虽然限制和停止高耗能的加工贸易会是一项长期的政策,但在实施时我们会考虑逐步推进,制定一些明确的时间表。”发改委官员说。
其实自今年4月份,发改委就已经开始了这个逐步推进的过程。发改委网站在4月30日发布消息称,有关部门开始陆续采取下调或取消部分产品出口退税、停止加工贸易、提高出口暂定关税等措施,以抑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过快增长。
稍后,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5月19日起,将铁矿石、生铁、废钢、钢坯、钢锭、稀土原矿、磷矿石等产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
据了解,这项由发改委经济贸易司主导的逐步停止高耗能加工贸易的政策意见,亦有商务部、财政部、国税总局等其他国家部委的协作。
商务部研究院梅新育博士表示,这种以高耗能加工贸易为主的贸易格局,本身就是一种非常低端的贸易。
“国内成千上万家加工企业,在面对国外大企业的订单时,只能任由国外企业将价格压得很低,大把的利润都让外国企业赚走了。全世界也没有几个国家像中国这样,有这么高比例的加工贸易的。”梅博士说。
同时,梅博士提醒记者注意,今年1~5月我国加工贸易顺差接近500亿美元,“这么高的加工贸易顺差不是一种健康合理的贸易形势,从商务部的角度,也希望能尽快改变目前这种外贸增长方式。”
梅博士同时认为,仅从今年上半年中国的贸易顺差已达300亿美元的状况来看,也迫切需要限制高耗能的加工贸易。“全世界再没有哪个国家像中国一样有这么高比例的加工贸易的份额了。”
长期政策逐步执行
但来自企业界的声音,却并不如商务部般支持发改委的此项政策。
发改委官员7日向记者透露:对稀缺、高耗能及高污染产品在出口退税减免、配额削减方面的政策,出台与推行都进行得比较顺利,但在停止加工贸易方面,遇到了一些阻力,听到不同的声音。“因为企业有各自的利益。”
“一些企业无疑会因此而大受影响,尤其是一些西部省份的企业,比如山西一些资源县市的那些从事这种低端的加工产品出口的企业,就不能再继续这项生意了。”梅博士说,“其实这两年他们已经大赚了,同时也造成当地环境非常恶劣,我个人认为是早该停止他们的这种生意了。”
发改委官员亦坦言:“在2002年以前,我们的资源形势没有现在这么紧张,甚至还显得略有富余。尤其是在西部省份,有大量的资源储备,还有一些不能上网的小火电、水电,因此在当时,很多地方官员其实是比较鼓励这种加工贸易的。”
而鼓励小火电、小水电、高耗能造成的低端产品恶性竞争的局面,一直令技术与效益更高的大型国有企业非常不屑。因此,原鞍山钢铁集团总工程师龙春满认为,这项新政策对大企业而言其实是利好。“早就该把这些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益的企业淘汰掉了,而让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益的企业取而代之。”龙师傅说。
发改委官员显然对这项政策将给企业带来的影响有所估计,他们强调限制和停止高耗能加工贸易的目标非常坚定,但同时会注意政策实施时的逐步推进。
“就像目前的汽车业一样,中国的很多行业都注定要经历一次行业性的阵痛,与其一次大地震,不如人为地缓慢地调节和释放问题,我想这是符合这个行业和地方省市的长远利益的。”发改委此位官员说,“当然,每项国家政策的调整都是利益重新分配、平衡调和的过程,我们的最终目标是十步,而实际出台时可能只走了两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