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省出台了《关于鼓励“走出去”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意见(试行)》,鼓励和支持我省国有地质勘查单位、大中型骨干企业到省外和境外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
《意见》指出,该省矿产资源浅部勘查程度较高,地表及埋藏浅部尚未发现的矿产资源已经很少,地质找矿难度加大。而经济社会发展对资源需求又不断增长,开展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合作,建立稳定、多元、安全的境外资源供应基地,能够推动我省钢铁、有色金属等企业发展。
建立地质勘查基金“走出去”运行新机制,地质勘查基金除用于省内矿产资源勘查外,还要支持和鼓励国有地质勘查单位和大中型骨干企业到省外、境外勘查矿产资源。
建立省级地质勘查基金与国有地质勘查单位、大中型骨干企业的利益共同体,为“走出去”开展矿产资源勘查降低风险,探索地质勘查基金运行新机制,落实国家对境外资源开发企业的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