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从今年起,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将推出多项措施应对金融危机、稳定我市劳动关系:今后深圳市企业经营困难但不裁员、并通过在岗培训等方式稳定员工队伍的可获稳定岗位补贴、社保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同时企业在停工停产期间经审查批准也可暂停缴交养老保险。
困难或可暂停缓缴养老险
深圳市劳动保障局局长管林根在会上介绍,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在2008年取得了显著成绩,深圳市共促进失业人员就业3万多人,同时各项社保指标再创新高:至去年11月底,深圳市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61.08万人、792.55万人、150万人、207.39万人,深圳市社保基金收入达257亿元。
为确保深圳市就业形势和劳动关系的稳定,帮助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企业渡过难关,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将推出8项措施应对金融危机引发的问题,其中实行阶段性社会保险费率政策为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首次推出,目前,相关实施细则尚在制定中,届时深圳市将从降低企业成本出发,允许企业在停工停产期间经审查批准可暂停缴交养老保险。
不裁员可获稳定岗位补贴
8大就业措施中,另一项比较重要的措施就是建立稳定岗位补贴制度,即对企业经营困难但不裁员、并通过在岗培训等方式稳定员工队伍的,给予稳定岗位补贴、社保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对积极寻找工作的职工给予求职补贴。
今年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还将全面开展特殊群体就业援助,统一组织开展对困难群体就业援助的三个“1000”行动:走访千家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较多的企业,对经营困难的企业迅速兑现奖励补贴,实行相关援助,稳定就业岗位;走访千名已上岗的就业困难人员,对重新失业人员及时提供岗位援助;实施青年职业见习行动,为千名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提供青年职业见习岗位。
劳资纠纷调解将“三合一”
另外六项措施包括:有针对性地指导帮助企业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和实施裁员等行为;动员各类就业服务机构,针对失业农民工开展各项免费就业服务;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政策鼓励和创业基地建设。
此外,深圳市还将加强预警监控和隐患排查,实现对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置、超前处置、快速处置;全面推行信访、监察、仲裁“三合一”劳资纠纷调解模式和“预防、教育、整改、查处并重”的执法模式,快速解决纠纷;加强欠薪保障,加大欠薪保障基金准备金的储备,进一步简化程序、依法快速垫付员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