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维护市场秩序,规范行业企业的经营行为,促进中国铝挤压行业持续、快速、健康有序地发展,特制定本自律公约。
第二条:中国铝挤压行业自律的基本原则是:诚信、守法、公平竞争。
第三条: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生产,不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不以次充好,共同维护铝挤压行业的声誉。
第四条:诚信经营,遵守商业信用。公开、公平、公正有序地参与市场竞争,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害行业内其它企业利益。
第五条:守法经营,自觉维护国家和行业利益。响应国家政策,抵制高能耗低附加值产品出口,绝不从事电解铝及其初级铸造产品改变税号变相出口的行为,并积极举报类似的不正当行为。
第六条:公平竞争。自觉维护行业正常市场秩序,不误导消费者不贬低他人产品,不损害他人声誉,不恶意低价竞争。遵守国际贸易惯例,维护行业利益。第七条:发挥行业协会桥梁作用,积极配合政府工作。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指导下,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如税目细分、出口产品所属税目界定原则,行业标准制订等,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八条:倡导团结协作、行业自律、信息互通。对不良客户要相互告知、共同监督、共同抵制有恶意竞争等不良行为的企业。积极配合海关打击变相走私和骗税等不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