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长春市出台政策鼓励自主创新
2012-07-13 09:34  浏览:1426

对研发投入年增长30%以上、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3.5%以上的科技企业,按实际投入研发经费的15%给予补贴;对高校毕业生成立的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企业实行“零首付”……日前,长春市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自主创新能力跃升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整合创新平台,完善创新体制,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省十次党代会着眼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努力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提出了今后五年“两翻番”、“双倍增”、“七跃升”的奋斗目标,并把自主创新能力跃升作为“七跃升”的重要内容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两个动力之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和省十次党代会、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快自主创新能力跃升和创新型城市建设步伐,推动长春实现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率先发展,长春市委市政府结合长春实际出台了这一《意见》。

      《意见》确定了长春市推进自主创新能力跃升的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率先发展为主题,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创新体系,优化创新环境,形成有利于促进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的路径和办法,实现自主创新能力显著跃升,初步把长春建设成为创新体系完善、创新人才荟萃、创新企业众多、创新投资活跃、创新环境优良的创新型城市。

      《意见》还明确了实现“五跃升”的具体目标: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现企业创新能力大幅跃升。到2016年,大中型企业普遍建立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的比重由2011年的45%提高到80%左右;企业研发机构占全市研发机构比重由2011年的55%提高到80%左右;企业研发人员占全市比重由2011年的50%提高到80%左右;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占全市比重由2011年的40%提高到80%左右。

       ——注重整合创新资源,实现企业、科研院所及高校、政府、金融机构协同创新能力大幅跃升。依托我市科教、人才、产业基础优势,引导推动科研院所和高校面向市场和我市优势产业,开展关键和共性技术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促进企业、科研院所及高校、政府、金融机构交流对接、互动双赢、协同创新。着力组建三大类10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汽车零部件、生物化工、轨道客车等领域实现重大技术突破。

       ——提高科技进步贡献率,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水平大幅跃升。到2016年,科技成果转化率由2011年的25%提高到3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由2011年的40%提高到50%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产值占高新技术产品产值比重由2011年的40%提高到55%;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工业比重由10%提高到35%;全市科技进步贡献率由49%提高到60%。

       ——实施人才兴市战略,实现创新人才整体素质和集聚能力大幅跃升。到2016年,累计引进1000名左右青年科技英才、海外留学人员和外国专家来长创新创业,全市万人科技人员由2011年的90人提高到130人。

      ——创新和完善体制机制,实现自主创新服务保障及环境支撑水平大幅跃升。到2016年,国家或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孵化基地、创新产业示范基地由2011年的15个增加到30个,各类科技孵化器面积达到200万平方米,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达到20个;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完善科技投入保障体系,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由2011年的2%提高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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