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财政部通知:购新能源车最高补贴5万元
2012-07-12 13:53  浏览:1376
       在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指出凡在北京、上海、广州、重庆等全国25个试点城市购买《新能源车型推荐目录》中入围的新能源与节能车型,并使用于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中央财政部将根据车型的节油率和电功率比标准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

       另外,在7月9日,国务院正式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规划称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将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汽车工业转型的主要战略取向,当前重点推进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

       据规划指出,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目标做出了具体要求,首先,在销量上,到2015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0万辆;到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再者,在电动车里程上,到2015年,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车速不低于100公里/小时,纯电驱动模式下综合工况续驶里程分别不低于150公里和50公里。最后在电动车节油性能上,到2015年,当年生产的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6.9升/百公里,节能型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降至5.9升/百公里以下。

      据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凯美瑞混合动力等13款混动轿车,凡通过采购可获补贴,最高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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