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2号
2010-12-28 16:54  浏览:90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 52 号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废止以下2件规章。

 

   1.《经济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办法》

 

  2.《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

 

  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局 长  周伯华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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