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宜兴市计划三年压减铸造企业一半以上
2010-09-03 16:25  浏览:670

 

近日,从宜兴市经信委获悉: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宜兴市全面启动了“宜兴市铸造行业整合整治三年(2010-2012年)行动计划”。通过关停并转或整合等措施,宜兴市力争到2012年使现有铸造企业总数减少50%以上,形成一批符合宜兴市铸造行业准入标准和条件的骨干企业,从根本上改变铸造行业“低、小、散”现状,实现可持续发展。

 

目前,全市有铸造企业148家,去年全市铸造行业实现应税销售仅24.1亿元。长期以来,宜兴市铸造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布局分散、规模偏小、能耗较高、设备落后、污染严重等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观。尤其是部分位于城区居住区的铸造企业,废气、噪声等严重威胁周边居民生活环境,作业现场“脏、乱、差”现象比较突出。对全市铸造行业进行整合整治,促进可持续发展,已显得十分紧迫和必要。

 

根据行动计划,这次铸造行业整合整治的目标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在2010年12月31日前,关停并转各类违法违规铸造企业,淘汰产能5吨/小时以下(含5吨/小时)以焦炭或煤为燃料的熔化炉(冲天炉等)。2011年6月30日前,整合整改年产量1000吨以下的铸钢(铁)企业及年产量200吨以下的有色金属铸造企业(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2011年12月31日前,淘汰产能5吨/小时以上以焦炭或煤为燃料的熔化炉(冲天炉等)。2012年6月30日前,整合整改年产量3000吨以下的铸钢(铁)企业及年产量300吨以下的有色金属铸造企业(年销售收入1500万元以下);2012年12月31日前,对未整合整改到位、不符合宜兴市铸造行业准入标准和条件的铸造企业实施关闭。

 

为扎实推进铸造行业整合整治工作,宜兴市在强化安全、环保、能耗、物耗、质量、土地、职业病防治等指标约束作用的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制订出台了“宜兴市铸造行业准入标准和条件”,在规划布局、铸造工艺、铸造装备、产量产值、用能管理、环保治理、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质量管理、人员素质等9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提高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和落后产能界定标准,严控铸造项目的新(改、扩)建,切实把好源头关。从现在起,凡新(改、扩)建的项目必须符合宜兴市铸造行业准入标准和条件,并且原则上已不再新批总投资在3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000万元)以下、单台熔化率在1.5吨/小时以下的中频炉、产能5吨/小时以下的铸造项目,不再新批纯铸造企业。

 

据了解,宜兴市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将以市场为导向,积极鼓励优势企业兼并、收购、重组落后产能企业,通过整合土地、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加速淘汰落后产能。为充分调动铸造企业积极性,宜兴市还将充分利用财政资金,支持企业转型发展,对主动关停的铸造企业一次性给予8万元奖励;原地转产为非铸造类的企业,可享受市定重点工业项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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