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职场
5月1日加班须另行支付二倍工资
2013-04-28 14:44  浏览:1321

五一假期马上就要到了,很多市民开始计划出游,但也有些人需要留在工作岗位上加班。一时间,加班报酬成为小长假开始前的热议话题。

由于是小长假,五一假期的加班族与春节等节日相比大大增加。那么加班期间的工资该怎么算呢?记者了解到,五一劳动节三天假期的加班费要区别对待:5月1日是法定休假日,属带薪休息,企业不得因员工在这一天休息而扣其工资。对于上班人员应支付300%的加班工资。4月29日、30日为公休日调休,企业应支付劳动者200%的加班工资。

记者了解到,长春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15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0元/小时。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我国的制度计薪日为21.75天,日工资基数就是由职工个人的月薪与制度计薪日相除得来。5月1日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为:当月应得工资÷月计薪天数(即21.75天)×300%;4月29日、30日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为:当月应得工资÷月计薪天数(即21.75天)×200%.由此得知,加班费应为158.6+105.7×2=370元。

记者了解到,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2013年“五一”期间,5月1日(周三)是法定节假日,4月29日(周一)、4月30日(周二)是法定休息日调整后的假期。根据劳动法规,若用人单位在这3天安排员工加班,且不安排补休,须在正常支付员工工资的基础上,另外支付若干倍的加班费。

具体办法是,5月1日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平均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4月29日、4月30日加班,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平均工资的2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对于日或小时平均工资的基数该由“基本工资”还是“应得工资”来确定,天津洪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宋辉介绍说,国家对此并无明确规定,各地区对此分别作出规定。天津市近期出台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对劳动报酬进行明确约定,并以约定的劳动报酬作为计算加班工资基数;劳动者应得工资高于约定的劳动报酬的,以“应得工资”作为计算加班工资基数。

此外,记者注意到,4月同时包含了清明节小长假和五一假期的2/3,成为年内除了两个“黄金周”之外法定假日和调休日最集中的月份。清明假期的加班费计算和五一相同,三天假期的加班工资最少能拿370元钱,再加上4月29日、30日两天的加班工资,这个月的加班费总额能达到370+105.7×2=58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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