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助手
国际贸易索赔的范围
2013-01-30 15:00  浏览:7720
   1.金钱的索赔
 
  1)拒付价款
 
  例如:因品质不佳,迟延装船,而拒付。
 
  2)要求减价或折价
 
  例如:因品质不佳,迟延装船,而要求减价或折价。
 
  3)要求赔偿损失
 
  a.买方索赔:例如卖方迟延装货,致买方工厂停工而发生的损失。
 
  b.卖方索赔:例如买方不开或迟开信用状,或开发不常的信用状。
 
  2.非金钱的索赔
 
  1)拒收货品并要求退还货款
 
  同时若因而影响工厂停工或因需另补进货物而发生损失,则这种附带损失也可一并向卖方索赔。
 
  2)掉换货物
 
  若货物不符契约规定,即可一方面拒收货物,他方面要求卖方因另行补运合手契约的货物。
 
  3)补交
 
  卖方短交时可要求其补交。卖方短交时可要求其补交。
 
  4)修护
 
  通常要求修护的情形,以机器类居多。如故障或损坏可经修护而恢复的,经修护后,买方往往仍可要求卖方给予若干的赔款。
 
  5)要求覆约
 
  即卖方或买方要求对方按照契约条件覆行之意。例如对于不交运契约货物时,买方要求卖方照约交运。又如买方迟迟不开发信用状时,卖方要求买方依约开发信用状。
 
  6)取消契约或取消契约余额
 
  前者为要求取消全部契约,后者为要求取消未装运或未覆行部分的契约。
 
  7)道德制裁
 
  例如拒绝往来、通报同业、请贸易主管当局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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