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2011年可能终止小排量优惠政策
2009-12-10 11:48  浏览:450

事实上,在明年汽车政策是否延续明朗前,两种可能实行的征税方案被业界赞同,一是延续今年的标准,按乘用车发动机的排量实施不同的优惠政策,排量低的原则上享受更大幅度的购置税优惠;二是依据乘用车的油耗水平,实施购置税优惠政策。

       对此,资深汽车产业分析人士向寒松认为,目前购置税不分1.3排量或1.5排量,实行1.6排量优惠的“一刀切”方式,操作上虽实现简单易行,但优惠方式不够合理。目前所实行的优惠政策可能是一时之策,2011年优惠时限到时,有可能采取更为细分方法,实行10%税率征收方式。
此外,湖南科技大学商学院副教授江海潮博士认为,虽然目前鼓励汽车消费已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力,但当经济达到一定的稳定程度后,对于汽车消费过热的苗头也会重新出台新政策抑制,小排量购置税优惠并非“长久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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