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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金融犯罪公诉组是如何办案的
2008-04-14 15:33  浏览:505

四年多前,“中国股市第一案”艰苦卓绝的公诉过程给人们以重大启示:传统的“万金油”式的检察官,已无法担当学科专业性极强的金融犯罪的公诉任务。与此同时,数量不断上升、花样不断翻新的金融犯罪案件也在挑战着传统的办案模式。在这样的背景下,全国首个金融犯罪公诉组诞生了。
  
       4年来,这个全国首家专业公诉组的首批成员历经了严酷的磨砺,从不情愿、“发懵”、“发憷”,到成为熟悉金融犯罪、能够独当一面的专家型公诉人,这支年轻的队伍终于“化蛹成蝶”。

       “就像在料理店里吃回转寿司,你坐在那里,等着各式各样的食品转到你面前,把它取下。”
  
       吴春妹用“回转寿司”比喻公诉检察官在旧有工作格局下的状态:各式各样的案件轮到你,你就得接手。
  
       吴春妹的办公室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二分院办公大楼七层,门上的牌子标有“副处长办公室”几个字。4年前,吴春妹担任该院创办的全国首个金融犯罪公诉组的首任组长。如今,她已升任公诉二处副处长。
  
       就“回转寿司”模式与专业化公诉组进行比较,吴春妹快言快语:“有利有弊。”过去被动接案,公诉检察官是什么样的案件都过手,培养的是“万金油”式的公诉人。好处是检察官个人对于跨行业、跨领域的各种犯罪有着贯通的体验,而缺陷则恰恰是因此不够精专。
  
       办案实践显示:犯罪形式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高智商、高科技犯罪层出不穷,然而,检察院案多人少的严峻现实在短期内难以扭转,传统的“万金油”式的公诉人和“包揽”式的办案模式已经无法应对办案需求。要突破困境,就必须找到一条出路。

       由来

       “股市第一案”催生专业公诉组

       时隔多年,当人们提起“中科创业”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案时,依旧忘不了与之相关的“中国股市第一案”、“中国证券市场头号证券大案”等等“头衔”。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二分院的检察官们也无法淡忘这起案件公诉前后那段神经高度紧张的日子;作为“中科创业”案的公诉人,吴春妺对那段漫长而艰苦卓绝的日子更是记忆犹深:
  
       中科创业,前身为康达尔,是一家以饲料业和养殖业为主的老牌上市公司。1999年12月,“养鸡专业户”康达尔突然“爆发”了一场彻头彻尾的大变革,股东大换血,经营大转型,名称也大变样,二级市场更是连续暴涨,一个高科技网络概念的明星———“中科创业”闪亮登场,变成了“高科技+金融”的“高科技新贵”,成为久负盛名的0048长庄股,股价连年飙升,最得意时曾站到84元的高位。
  
       从2000年12月25日始,中科创业突遭重创,连续9个交易日跌停,股价一路下跌至11元。证监部门注意到了0048的异常走势,遂向公安机关报案。2001年1月15日,北京市公安局对“中科创业”正式立案侦查。
  
       由于涉案背景复杂,数额巨大,取证困难,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确保证据质量,2001年5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决定对此案提前介入。对该案承担审查起诉任务的正是吴春妹。
  
       接手“中科创业”案的压力可想而知:该案是新刑法实施后全国首例典型的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案,影响大、审查取证困难;操纵股票交易价格是非常专业的行为,对证券行业了解不深的人很难弄懂;现有法律有关该罪名的可操作性差,司法解释不够详细。
  
       吴春妹和当年任书记员的法学硕士张庆芬投入了艰苦而细致的审查工作,提前介入后她们没有了双休日和假日的概念: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吃透案情;“狂补”证券知识,阅读大量专业书籍、请教多位专家、查找多种资料、关注股市行情。
  
       在该案审查过程中,她们详细列出近百页的补充侦查提纲,两次退回补充侦查。该案提起公诉时卷宗已达到500余册。证据材料有力证明了涉案被告人操纵0048股票,并造成股价大幅波动的犯罪事实,为庭审示证和认定被告人构成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2002年6月11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中科创业”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案。吴春妹与张庆芬坐在公诉席上,身旁堆放着500余册诉讼卷宗,面对着7名被告人、11名辩护律师,开始了为期4天的法庭审理。偌大的旁听席坐满了来自证券界、司法界的人士及股民代表和媒体记者。
  
       2003年4月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中科创业”操纵证券价格交易案一审公开宣判,以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判处涉案公司罚金2300万元;以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分别判处丁福根等6名被告人4年至2年零2个月有期徒刑,并对丁福根等3人分别判处罚金50万元至10万元。
  
       记者翻阅了当年的一些卷宗,其中有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融资情况的审计报告;有涉案公司、尤其是融资方使用的公司和用于收买上市公司时被告人所成立或借用的公司的注册底档、营业执照;有1600个股东卡来源及与某被告人的关系、上市年报、0048股票交易记录、涉案被告人账户互为对手进行交易的记录、股价异动及与被告人账户的直接关系点;还有各地营业部综合报告及涉案账户冻结、买卖流水单及转托管单等单据、资金去向、营业部涉及的融资资料……
  
       用“浩繁”来形容该案涉及的所有报告、信息、资料、单据绝不为过,仔细看完每份证据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然而,“中科创业”案仅仅是众多金融经济犯罪案件中的一个。2004年,北京市检察院二分院对前5年审理的金融类案件进行了统计分析,发现此类案件出现了一些新特点:数量呈现上升趋势,金融类犯罪案件占全部经济犯罪案的50%以上;涉案金额高,往往多达数千万元乃至数亿元、数十亿元;受害面广,不仅涉及金融机构,还波及不特定多数的投资群体,社会影响极大。
  
       对此,二分院的领导层越来越意识到:传统的“万金油”式的公诉人,已经不能满足办案的实际需要。而“中科创业”案的成功诉讼,说明了培养专家型公诉人才、创立“专业化办案模式”的必要性。
  
       2004年5月,北京市检察院二分院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第一个以打击金融暨诈骗等经济犯罪案件为主业的专业化公诉组———金融犯罪公诉组。

       突破

       “万金油”式检察官变身专家

       据吴春妹介绍,这个组的组员是经过严格挑选的,除去政治过硬,业务娴熟外,还必须有金融学方面的知识,换句话说,要懂金融这行。这个组有组员6至7名,分成3至4个办案小组,专门负责办理某一类金融犯罪案件。用吴春妹的话说,就是“四个固定”:“组员相对固定;受理案件相对固定;教育培训相对固定;经验总结相对固定”。
  
       金融犯罪公诉组主要以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三章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第五节“金融诈骗罪”中涉及的刑期在无期徒刑以上的罪名为主,还包括其他章节中涉及的金融、证券、期货、保险类案件,以及第三章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中的合同诈骗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诈骗罪。
  
       据统计,4年来,金融犯罪公诉组成功办理了诸多大要案:
  
       4名被告人相互勾结,共同或分别以虚假的“京国龙庄园”项目开发需要建筑材料等名义,骗取供货单位1110万余元人民币的特大合同诈骗案;
  
       1名被告人以出租汽车为名,先后与多家汽车贸易公司和32名个人签订汽车租赁合同,骗租汽车48辆,价值646万余元人民币的特大合同诈骗案;
  
       10名被告人利用虚假按揭形式骗取银行贷款7亿余元人民币的特大贷款诈骗案。
  
       ……

       磨砺


       年龄不大“心都老了”

      
       “过去的已经过去了,”吴春妹谦逊地对记者说,“你应该采访我们现在的金融犯罪公诉组的组员们,这些年轻人可棒了,我的专业知识已经落伍不少,赶不上他们了。”
  
       记者见到了现任金融犯罪公诉组组长刘中。这位年轻的检察官有着在基层院公诉一线工作7年的经历。他笑起来很憨厚,但是,与他对视时你会感觉到一种压力———他的目光像鹰一般锐利。
  
       他给记者讲述了2006年7月宣判的一例针对高考落榜生的巨额诈骗案:
  
       案件发生在2003年,一伙骗子冒充军人,以部队院校招收学员为名,为入学人员提供伪造的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大专学历证,购买军服、军衔,并承诺“将高考落榜学生送到军队院校学习,将来转为部队正式干部”。他们先后诈骗了全国25个省、市的140余名家长1900余万元。
  
       刘中说,这个骗局一共分成5个关系链条:第一层负责贿买部队院校人员提供招生指标以及购买部队军服、军需物品;第二层是主犯———冒充将军的75岁的范垂礼,负责招揽生源;第三层是召集人;第四层主要是冒充身份、会见家长;第五层负责和家长牵线搭桥。
  
       2005年4月6日,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时,范垂礼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但认为自己只是一个中间人,不承认自己是主谋。然而,公诉组在逐层侦查中,进一步明晰了这个5层关系链条,证实范垂礼确是主犯。
  
       2006年7月24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首犯范垂礼无期徒刑,另外4名同案犯也被处以10年至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真相往往很简单,却被纷乱的表象深埋而显得错综复杂。”刘中意味深长地说。而他的工作,就是要剥离复杂、回归简单,用他的话说,就是要“让一个不懂法的老太太也能认清罪犯”。
  
       葛燕是在2005年进入金融犯罪公诉组当书记员的,此前在二分院公诉部门已经工作了3年,2006年8月升为助理检察员。
  
        “我是在这个组里成长起来的。”葛燕讲了一起独立办理的案件,那是一起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犯罪地点在中关村,犯罪嫌疑人是一个工科博士,其专业经验精湛,算得上是行业里的杰出人才。
  
       “第一次讯问我就发懵,他说的那些专业术语我根本听不懂,我连忙中止谈话,回去恶补相关专业知识……”葛燕告诉记者,近年来金融领域不断有新型犯罪出现,犯罪手段花样翻新,办案总会遇到许多新问题,为此,她报考了在职研究生,以加强自己的专业素养。
  
       孙晴已有6年公诉检察官的经历,当她去年调整到金融犯罪公诉组时,她承认当时内心深处的真实想法是不愿去,“谁都知道这个组工作的艰巨性在全院是数得着的”。她对金融犯罪公诉组的工作特点有个归纳:
  
       犯罪事实复杂,牵扯诸多法律关系;合同诈骗往往与经济纠纷搅在一起,区分罪与非罪费精力;共同犯罪中诈骗共同犯意难确定,涉案嫌疑人往往心照不宣实施犯罪,怎样证实?
  
       现实中的孙晴既不关心理财,又不愿与数字打交道,所以工作过程往往“很痛苦”,但她也一次次获得了“成就感”。用她自己的话说,“工作就是要挑战自我”。
  
       于淳烨没来金融犯罪公诉组前就知道金融案件难办,一直担心自己能力不行。他告诉记者,与其他办案组办案相比,来到这里明显地感觉到格外辛劳,不仅要在办案中思考案情,更要在工作之余加强相关专业的学习。
  
       金融犯罪公诉组的多名检察官告诉记者,开庭前睡不好觉是常事,老是担心庭审时对案情的某个要点缺少事先的周密考虑,准备得不够充分,使自己陷于被动。
  
       金融犯罪在刑法理论上称为“理智型犯罪”、“高智商犯罪”,相对于激情犯罪者而言犯罪人更具有理性,犯罪人都是精于计算、以个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经济人”。从这种意义上说,金融犯罪组面对的都是高智能的对手。
  
       为了培养专家型检察官,北京市检察院二分院在公诉组成立之初就着手建立金融犯罪电子资料库,并与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同时,由法学知名专家组成的院专家咨询委员会也为金融组具体案件的审查认定提供了智力支持。
  
       “我觉得要当专家型公诉人不仅需要深厚的法学功底,还要有丰富的金融领域专业知识、不断积累的社会经验、办案经验,最关键是要有一种学习力。”葛燕说,“当你和犯罪嫌疑人面对面的时候,实际上是在进行一场知识和智慧上的抗衡。”
  
       的确,在面对高智能的案犯时,专家型检察官的定位要求这些年轻人必须用专业准确的法律术语表现出成熟老练的职业风格。在金融犯罪公诉组里,每一个人的脸上都闪动着“青春”二字,“其实心都老了”,组长刘中笑着说。

       编辑手记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安全稳定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金融犯罪案件不仅呈现持续多发状,而且犯罪主体与犯罪手段变得更加多维。检察机关担负着预防及监督金融犯罪、打击金融犯罪的职责,而金融类犯罪所特有的学科专业性,使公诉人仅依靠现有的法律知识尚不能完全承担公诉任务。因此,走专业化之路是一条必由之路。与传统办案模式相比,专业化办案模式有着诸多优越之处:承办检察官专业知识获取由原来的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储备;集约化的办案方式加快审理速度,缩短了办案的审限;办案质量得到大幅度提高;诉讼监督能力进一步提升;培养了一批专家型公诉人……
  
       套用一句时髦广告语:“因为专业,所以出色!”

       相关链接

       北京检察机关专业公诉组“遍地开花”

       据悉,北京市各级检察机关共有23个单位设立了专业公诉组,占到单位总数的92%,已建立的各类专业公诉组达到了98个,专业公诉组成员313人,占全市公诉部门人员的43.9%,涉及金融、未成年人犯罪、女性犯罪、家庭侵权案件、简易程序等领域。近年来,北京市成立的专业公诉组共承办了各类专业刑事案件17000余件,约占受理案件总数的4成。
  
       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方工接受记者采访时,对专业公诉模式这样评价:“实行专业公诉组办案模式以来,检察机关工作程序得到进一步规范,诉讼效率和办案质量也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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