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南海出台意见 新扩建项目环保审批将前置
2008-03-17 10:52  浏览:538

前日,南海出台《关于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实施意见》。从本月起,南海对新建、扩建项目进行前置审批,实施源头控制,3年要减排主要污染物10%。 
   
       据《佛山日报》报道,《意见》指出,南海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导致每年新增排放的二氧化硫总量在2吨或2吨以上、化学需氧量3吨或3吨以上,必须按照先减后增的原则落实总量削减来源。列入《南海区环保局重点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管理办法 实行 》中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跨国公司及国外优势企业和知名品牌企业投资的有关项目等绿色通道范围项目,按主要污染物总量“减一增一”的原则实施,其它建设项目均按照主要污染物“减二增一”的原则实施。 
   
       南海区环保局副局长杜剑波说,“减一增一”是以镇街为排污总量单位,镇街要上一个项目,就要相应的减去等同于该项目将造成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通过“减一增一”,在源头上控制总量排放的同时,腾出相应的环境容量,改善提升经济结构,实现南海又好又快发展。 
   
       陶瓷行业、铝型材和金属压铸行业、喷涂喷漆行业、塑料行业等传统产业,是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也是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的突破口。南海将严格控制相关传统行业环保审批。 
    
       今年3月进行审批的陶瓷行业、铝型材和金属压铸行业项目选址必须在符合镇街规划的工业集中片区内,远离环境敏感点或居民集中区,同时必须使用天然气、石油气和电等清洁能源,必须实现工业废水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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