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国资委批准调整中铝公司主业
2007-12-19 14:57  浏览:527

近日,中国铝业公司收到国资委《关于中国铝业公司调整主业范围的复函》(国资厅规划[2007]578号),批准中铝公司对主业进行调整,同意中铝公司将铜及其他有色金属采选、冶炼、加工、贸易及相关工程技术服务列为公司主业。   

       根据国资委《关于中国铝业公司调整主业范围的复函》,调整后中铝公司主业为::铝土矿采选,铝冶炼、加工及贸易;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稀有稀土金属冶炼、加工及贸易;铜及其他有色金属采选、冶炼、加工、贸易;相关工程技术服务。 另获悉,主业调整获得批准后,中铝公司总部正在组织员工认真学习《批复》精神,决心扎扎实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批复》的要求,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实施“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战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继续办好一流铝业的基础上,逐步构建起多种有色金属合理匹配和谐发展的产业链,尽快实现向综合性公司转型的目标,谋求又好又快发展,为做大做强我国有色金属工业、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和国防军工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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