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国务院原则通过铝工业发展政策
2008-01-24 09:56  浏览:540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铝工业发展专项规划》、《铝工业产业发展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修正案(草案)》。
  
       会议指出,我国铝工业的发展,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重在控制总量,优化结构,合理布局,降低消耗,推动铝工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由大到强的转变。当前,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要通过制定和实施铝工业发展专项规划和产业发展政策,合理确定发展规模,规范投资行为,使铝工业发展与我国资源、能源和市场需求相适应。二要严格准入标准,严格新上电解铝项目,限制现有企业盲目扩大产能;严格氧化铝项目建设,确保氧化铝工业有序发展。三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支持电解铝企业与上下游企业联合重组,鼓励铝电联营,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企业竞争力。四要积极推进技术进步,淘汰落后的高耗电生产能力,重点发展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铝合金、铝深加工产品,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对铝产品品种、质量的需求。五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开发和推广使用高性能、低成本、低消耗的新型铝产品,发展废杂铝回收再生产业,降低消耗,减少污染,提高铝资源利用率。六要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建立稳定的铝工业资源供给保障体系。

       会议认为,为切实加强审计监督工作,进一步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有必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现行审计法进行修改、完善。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修正案(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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