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广东南海铝型材加工原则上不再审批
2008-04-08 10:02  浏览:551

日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出台《关于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实施意见》。从3月起,南海对新建、扩建项目进行前置审批,实施源头控制,铝型材的加工原则上不再审批,3年要减排主要污染物10%。

       《意见》指出,南海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导致每年新增排放的二氧化硫总量在2吨或2吨以上、化学需氧量3吨或3吨以上,必须按照先减后增的原则落实总量削减来源。

       列入《南海区环保局重点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管理办法(实行)》中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跨国公司及国外优势企业和知名品牌企业投资的有关项目等绿色通道范围项目,按主要污染物总量“减一增一”的原则实施,其它建设项目均按照主要污染物“减二增一”的原则实施。

       在控制相关传统行业环保审批方面,铝型材的加工原则上不再审批,塑料行业必须使用新料为原材料并全部用于生产高档的塑料制品。此外,金属压铸、喷涂、喷漆行业的审批也有严格的规定。

       今年3月进行审批的陶瓷行业、铝型材和金属压铸行业项目选址必须在符合镇街规划的工业集中片区内,远离环境敏感点或居民集中区,同时必须使用天然气、石油气和电等清洁能源,必须实现工业废水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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