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关于组织模具国家级新产品专家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2009-07-20 14:28  浏览:559

中模技字(2008)第03号

各地方模协、各模具制造企业:

       国家为了支持企业和科研单位加速新产品开发和产业化,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中央财政决定对国家级重点新产品予以适当财政专项补贴。

       为了帮助模具行业企业获得适当的财政补贴,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在企业完全自愿的前提下,中国模具工业协会要求中国模协技术委员会组成专家组进行模具国家级新产品的评审推荐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先进模具提出推荐意见,再由送审单位按财工字(1996)354号文和国科发计字(1997)503号文的要求和规定程序向省科技厅(局)、国家科技部申报。

       按照中国模具工业协会的指示精神,中国模协技术委员会组成专家组开展了模具国家级新产品评审推荐工作。经专家组评审推荐的模具项目中,有相当部分被评为国家级重点新产品模具。一年一度的评审推荐活动受到了众多模具制造企业的欢迎。

       2008年中国模协技术委员会将继续组织模具国家级新产品专家评审推荐工作。
请各省、市模协组织本地区主要模具企业集体申报,各模具制造企业也可直接申报。各申报单位

       请于2008年9月30日之前按实施办法的要求将申报材料提交中国模协技术委员会。 

       中国模具工业协会技术委员会

       2008-7-10

       关于推荐先进模具申报国家级重点新产品的实施办法

       一、宗旨

       为了支持模具行业上质量、上水平,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在企业完全自愿的前提下,中国模协技术委员会将按照《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模具企业申报的材料,组织专家评审推荐符合条件的模具新产品,参加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评审。

       二、申报范围

       为列入原国家经贸委编制的《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试产计划》或国家科技部编制的《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试制鉴定计划》中的国家级重点新产品项目服务而开发的大型、精密、复杂、长寿命模具。

       三、评议入选条件

       1、已通过用户验收。 

       2、具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

       3、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评审专家组 

       根据申报项目内容及数量,聘请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专家组负责审阅申报表及有关资料;召开评审会,提出评审和推荐意见;负责将评审推荐的意见返回申报单位。

       五、报送程序

       1、请各申报单位按所附的申报表如实逐项填写,申报表请打印一式二份后加盖公章,于今年9月30日前报送中国模协技术委员会。 

       2、各申报单位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资料不全,不予评审)

       ①模具总图及必要的零件图、产品总图、模具照片;②模具鉴定报告、设计和研制报告或有关说明书;③模具生产的产品零件样品(不允许去毛等二次加工);如多工位级进模要求提供能反映排样的料头;注塑件要带浇口及浇道。若零件过大可将零件分段。④用户意见书。⑤产品介绍资料的电子文档。

       3、中国模协技术委员会将于今年10月下旬组成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推荐,并于今年11月底前将评审、推荐意见返回申报单位,由申报单位按国家规定程序上报。

       4、欢迎各省、市模协组织本地区主要模具企业集体申报。

       六、评审费用

       申报单位每申报一个项目,收取评审费800元。请在申报的同时将费用汇至中国模具工业协会技术委员会挂靠单位,款到即寄回收据。

       户  名:苏州电加工机床研究所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苏州观前支行

       账  号:1102020109000009903

       七、联系方式 

       邮 编:215005

       地 址:苏州市人民路1547号

       中国模协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孙洁

       电 话:0512-67274551

       传真:0512-67778215


       特别注明

       推荐申报表可以从网上下载填写。

       网址:www.china-ntm.com中国特种加工网

       邮箱:tzjgfh@pub.sz.jsinfo.net

       模具国家级新产品专家评审推荐申报表 
 
       审查意见: 年 月 日(公章)地方模协推荐意见: 年 月 日(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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