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哈萨克斯坦政已提交议会审议关于有色金属新税法
2008-09-12 08:38  浏览:471

哈萨克斯坦政府已提交议会审议的新税法(草案)规定了一些主要金属及非金属矿的开采税率标准,其中铜矿为8%,锌矿为9%,铅矿为8.5%,铝矿为0.3%,锡镍矿为6%,金、银、铂、钯矿为5%。另外,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和放射性金属矿石开采税率分别为:铬矿为17%;铁矿和铁锰矿为3%;铁球矿为3.5%;铀矿为15%。
  
       其他金属及非金属矿物开采税率为:
  
       含有以下金属的矿物开采税率为6%:铬、钛、镁、钴、钨、铋、锑、汞、砷等,另外钒为4%。
  
       含有以下稀有金属的矿物开采税率为7.7%:锂、铍、铌、钽、锆、钇、锶、镓等。
  
       含有稀散金属硒、碲、钼的矿物开采税率为7%,含有稀散金属钪、锗、铷、铯、镉、铟、铊、铪、铗、锇等的矿物开采税率为6%。
  
       含有镭、钍等放射性金属的矿物开采税率为5%。
  
       非金属矿物开采税率分别是:烟煤、褐煤、油页岩为0%;用于出口的烟煤为2.51%;磷灰岩为4%;硼硬石膏为3.5%;重晶石为4.5%;滑石为2%;萤石为3%;硅灰石为3.5%;半石墨为2%;石墨为3.5%等。
  
       含有以下宝石的矿物开采税率为12%:金刚石、红宝石、蓝宝石、绿宝石、石榴石、变石、红尖晶石、蓝柱石、黄晶、蓝晶等。
  
       含有以下雕刻用石的矿物开采税率为3.5%:软玉、天青石、蔷薇辉石、察拉石、孔雀石、砂金石、玛瑙、碧石、玫瑰硅石、透视石、玉髓等。
  
       含有以下专业用石的矿物开采税率为2%:金刚石、刚玉、玛瑙、碧玉、蛇纹岩、锆、石棉、云母等。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