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七项节能工程
2007-09-08 20:18  浏览:588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今年5月末提出节约和替代石油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在“建设节约型社会国际研讨会”上,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说,今年将启动其中七项工程。

       这7项工程是节约和替代石油、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建筑节能、政府机构节能、绿色照明、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发布的十项规划,另外三项是燃煤工业锅炉 窑炉 改造、电机系统节能和能量系统节能。这十项规划是中国2004年发布的国家首部《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的具体落实。通过这十项规划,“十一五”期间中国将节约2.4亿吨标准煤。

      张晓强日前在讲到贯彻落实《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的具体措施时还介绍说,中国将分布于冶金、煤炭、电力、石化、建材等高能耗行业的一千家企业作为重点企业,提出节能降耗目标和措施,加强指导。

      在政策方面,将研究制定鼓励生产和使用低油耗、小排量车辆的财税政策,调整高能耗产品的进出口政策;加大公共财政对政府机构节能改造的支持力度、逐步扩大节能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范围;深入能源价格改革,形成有利于节能、提高能效的价格机制,重点推进电价、热价和天然气价格改革。

     在法规方面,将修订《节约能源法》,加快制定石油节约、建筑节能的法规;加快制定强制性产品能效标准,包括工业效能设备、机动车、家用电器、照明器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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